《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简称《法规》)是藻类学家、菌物学家和植物学家在命名藻类、菌物和植物时必须遵循的规则。本版《法规》(即《深圳法规》)是由2017年7月在中国深圳召开的第十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修订的。《法规》分为原则、规则和辅则、管理《法规》的规程等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命名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介绍了命名的详细规定,包括规则、辅则,规则由具体的条款及注释组成,与其相悖的名称必须废弃,与辅则相悖的名称不能废弃但不应效仿,规则和辅则均附有例子予以说明;第三部分详细说明了管理《法规》的规程。
样章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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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重新编号的条款、注释和辅则的检索表
本《法规》中的重要日期
导言 1
第一篇 原则 3
第二篇 规则和辅则 4
第一章 分类群及其等级 4
第二章 名称的地位、模式标定和优先权 7
第一节 地位的定义 7
第二节 模式标定 11
第三节 优先权 29
第四节 优先权原则的限制 36
第三章 分类群根据其等级命名 43
第一节 科级以上分类群的名称 43
第二节 科和亚科、族和亚族的名称 45
第三节 属及属内次级区分的名称 50
第四节 种的名称 55
第五节 种以下等级分类群(种下分类群)的名称 59
第六节 栽培有机体的名称 64
第四章 有效出版物 65
第一节 有效出版物的条件 65
第二节 有效出版物的日期 71
第五章 名称的合格发表 73
第一节 通用规定 73
第二节 新分类群的名称 81
第三节 新组合、新等级名称、替代名称 90
第四节 特定类群中的名称 96
第六章 引用 100
第一节 作者引用 100
第二节 有关引用的通用辅则 112
第七章 名称的废弃 114
第八章 名称的缀词法和性 127
第一节 縀词法 127
第二节 性 140
第F章 处理为菌物的有机体的名称 143
第一节 优先权原则的限制 144
第二节 名称的合格发表和模式标定 147
第三节 名称的废弃 149
第四节 具多型生活史的菌物的名称 149
第五节 名称的縀词法 151
第H章 杂种的名称 152
第三篇 管理《法规》的规程 161
术语表 172
学名索引 183
主题词索引 206
附录 圣胡安会议第F章 246
第一节 优先权原则的限制 248
第二节 名称的合格发表和模式标定 252
第三节 名称的废弃 254
第四节 具多型生活史菌物的名称 255
第五节 名称的缀词法 256
第六节 作者引用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