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一次在法律层面确立营利性民办教育的合法性,这意味着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国家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分类管理有利于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为不同类型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提供真正公平的政策环境,也为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分类扶持措施提供法律依据,我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既是我国依法治教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书以建立合理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体系为目标,以总结他国的政策依据和我国政策特点来分析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的理论基础为切入点,按照“历史考证—他国经验—理论构建—问题分析—机制构建”的路线展开。
样章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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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缩略语表
第一章绪论// 1
第二章中国民办职业院校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分类管理// 8
第一节晚清时期私立实业教育体系的源起与形成// 10
第二节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递嬗与发展// 23
第三节新中国民办高职教育的发展与变革// 36
第四节中国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的必由之路// 50
第三章美、英、澳三国私立高职教育分类管理政策的比较借鉴// 60
第一节美国私立高职教育的历史演进与政府分类管理特点// 61
第二节英国私立高职教育的发展概况与政府分类管理特点// 111
第三节澳大利亚私立高职教育的发展概况与政府分类管理特点// 123
第四章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的理论依据与实施障碍// 141
第一节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的理论依据// 141
第二节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的实施障碍// 152
第五章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耦合机制的推进构想// 167
第一节民办职业院校分类准入机制与资产管理// 167
第二节民办职业院校分类扶持政策// 184
第三节民办职业院校教育经费分类筹措与资金管理// 202
第四节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监管政策// 217
第五节民办职业院校分类退出机制// 227
结语// 237
参考文献// 239
附录 242
民办高职院校举办者访谈问卷// 242